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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东莞社保工伤保险,代缴东莞五险一金,代理汕尾一档社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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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2-28 09:41
  • 有效期至:2024-08-28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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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社保那些事:工伤职工鉴的定为伤残后,可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等情况有没有补偿?

参加工伤保险可享受什么伤残待遇?怎样申请伤残待遇?

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的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的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蕞重的为一级,蕞轻的为十级。

二、工伤职工鉴的定伤残等级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伤残职工,除可享受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报销等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可以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待遇。

三、工伤伤残待遇可以手机线上申请吗?

工伤职工打开手机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办事城市为“XX市”点击“社保”进入社保业务大厅,选择“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伤残待遇申领”,再按指引填写申领信息和上传资料即可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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